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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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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自2024年1月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胁迫等侵害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主题为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的社区、群组”之后增加“、话题”。 删除了“新闻媒体应客观审慎适度报道涉未成年人事件”的条款。 (中央网信办)
中央网信办《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公布。相比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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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对手机系统分龄区间的规定,仅保留“16岁以下每日限1小时、16–18岁限2小时”,其余按需。
APP应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外链信息内容风险。
删除原来要求APP提供“家长关联账号”为孩子标注拣选信息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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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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