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14日开记者会介绍常委会本次会期所涉立法工作。
妇女权益保障法二审稿调整篇章结构,第六章“人格权益”前移为第三章“人身和人格权益”,第八章“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拆为“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两章。
增加强制报告与排查制度;户口、婚姻登记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居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妇联应当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保,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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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