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11人偷渡西港诈骗获刑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日由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
涉及11名被告偷渡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市(西港)凯博园区实施诈骗。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已生效。
自2019年以来,“
启航”和“欧博”两家公司在柬埔寨多个地区设立诈骗窝点,通过虚假平台如“阿里淘”“途乐”等对境内外受害者实施诈骗。犯罪集团内部分工明确,从业务主管到业务员形成严密的组织架构,专门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犯罪集团通过虚构身份和
使用QQ、微信、小红书等社交软件接近受害者,以虚假的佣金、回扣为诱饵,诱导受害者参与虚假平台操作。各岗位职责明确
业务主管:下达诈骗目标,指导下属实施诈骗。
客服:解答受害者问题,诱导进一步转款。
后勤与财务:负责后勤保障及诈骗所得的分配。 11名被告,包括覃某候、陈某娟等人,在明知集团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通过虚假的“旅游”或“劳务”方式获取出入境证件,并偷渡至柬埔寨加入诈骗集团。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以实施诈骗和偷渡为目的,情节严重,
查实的诈骗金额数额特别巨大。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决覃某候等11人犯诈骗罪及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两年半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部分被告市中级人量刑时综合考量了各被告的犯罪角色、受害者经济损失以及违法所得退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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